近日,某房產交易中心辦事大廳內,一名躺在擔架床上辦理業務的老人引起人們的關注。該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如果辦理房屋轉讓、贈予等手續,需要當事雙方到場,或委託他人代為辦理。老人當時意識清醒,還曾與辦事人員交流。
一段網傳視訊顯示,在某房產交易中心大廳內,一名男性老人躺在擔架床上,身旁還有一女性老人和一名較年輕男子。
據保全人員回憶,上月15日下午1點半左右,老人坐著救護車到達辦事大樓樓下,隨後他們引導老人及同行者辦理了業務。在70周歲以上老人專用辦事視窗前,工作人員走出來詢問了老人是否同意過戶等問題,「老人當時還回答了,感覺意識是清醒的。」記者注意到,多個辦事視窗中確有一處標注著「70周歲以上老年人專用受理視窗」。
上述保全人員告訴記者,他們此前也曾見過一些躺在擔架床上來辦理業務的人,「一兩個月能看到一個。」17日上午,辦事大廳內視窗工作人員介紹稱,如果辦理房屋轉讓、贈予等手續,確實需要當事雙方到場,或經公證後委託他人代為辦理。
同時,記者在問詢有關財產登記方面的律師後得知,根據有關規定,自然人處分不動產是需要本人到場的,如果須委託辦理,則要在申請登記時與代理人共同到登記事務機構現場簽訂委託書,或者提交公證的授權委託書。
房產登記事務中心一般不提供上門服務。對于上述事件中老人躺在擔架床上辦理業務的類似情況,律師建議家屬可以公證委託辦理,而部分公證機關是可以提供付費上門公證服務的。
針對這一問題,網友們有不同的看法,有的人覺得本人辦理能保證嚴謹性,也有人覺得老人的財產就應該由子女來繼承,就不必要這麼麻煩了。
很多老人寧願拖著病痛的身體也要去大廳辦理,就是為了避免自己不在後七大姑八大姨因為財產而起糾紛,對此你怎麼看?